利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的便利,男子将收款二维码偷梁换柱,将客户的钱转进自己的腰包。21日,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家住南通的顾某日常为客户办理某通讯公司的手机套餐业务,原本做成一单能有100多元提成,但顾某做了一段时间后渐渐起了贪念,把黑手伸向了客户。他利用为客户上门办理业务的机会,将客户需要扫描的收款码偷梁换柱成自己弄来的收款码,骗取客户刷脸支付并将收取款项据为己有。为“广开财路”,顾某继续开通客户支付宝借呗,将借呗中的钱再次转至其支付宝账户。通过上述方式,顾某两次作案,共计骗取1.9万余元。

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已构成诈骗罪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通讯员张波 记者张亮